想必大家心中一定有這樣的疑問,公司注冊的時候是認繳,那么怎么才能順利進行公司注銷呢?欠債和未欠債是否是一樣的呢?今天小編就將針對這個問題來跟大家聊聊。
針對公司是認繳的情況,根據《公司法》第22條規定:
注銷清算時,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,需要股東根據認繳金額相應出資,直至將債務償還為止。若公司成立至今若一直未發生業務,那么這種債務幾乎為零,相應的股東可以不需要對注冊資本出資。
而如果在注銷時未認繳完還需要繳清嗎?
根據《公司法》與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中規定:
1、公司注銷前,約定的注冊資本的期限到了的情況下卻仍沒有繳完的,則需要補繳完才可以注銷;
2、在公司沒有負債,認繳期限又沒有到期的情況下,則需要把認繳的資金全部繳完才可以辦理注銷;
3、在公司有負債或者還有其他的糾紛的的情況下,則需要把公司所有負債,以及所有糾紛都解決好之后,才能申請辦理注銷。
所以,注冊資本有沒有繳完,其實并不影響公司依法申請注銷登記,二者沒有強制的關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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